
西吉县人民检察院
XI JI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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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吉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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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以前这堡子就剩个土圈圈,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来头,娃娃常在这儿爬墙玩耍,看着就让人操心。现在挂了牌子,还有村干部经常来看,我们也知道得好好护着老祖宗留下的东西!”将台堡镇村民谢某某这样说。这是西吉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之力,守护地方独有古堡文物遗产的生动实践。

西吉县境内散落的百余处明清至民国时期的堡子,多为夯土结构防御建筑,承载着黄土高原特有的屯垦记忆。其中将台堡古堡是红一二方面军会师地,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今年初,我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在开展“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活动”时发现,辖区41处具有保护价值的古堡遗址普遍存在未设置文物保护标识牌,没有设置防护栏保护、界桩,人为损坏对其历史价值认知不够,古堡墙体出现裂缝、坍塌、周边堆防垃圾杂物,管理部门职责不明确,责任未压实等问题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规定: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。办案检察官迅速与县文广局、乡镇等单位沟通协商,达成了“问题清单+责任清单+整改清单”的意见。随后,向15个乡镇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书,要求2个月内完成古堡名称、标识设置、责任部门等应急保护措施,邀请文物专家提供专业指导。
收到检察建议后,各乡镇迅速响应,积极对接县文物管理所,投入一定人力财力物力对古堡进行保护。目前,41处古堡遗址处已全部设置了标识牌、清理垃圾杂物、拆除搭建物,明确了责任保护主体。同时,乡镇加大宣传力度,提高老百姓对文物保护的意识,增强全社会保护文物的自觉性。
西吉县土古堡是散落在田间地头的“历史印记”,见证了黄土高原的百年风雨岁月。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频共振,才能让文物和文化遗产活起来。下一步,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“检察+行政+专家”联动模式,推动建立古堡文化遗产数字化档案,为文物建立永久的数字身份开辟新的途径。